打击传销需创新宣传教育和信息沟通机制
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6:33:21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打击传销需创新宣传教育和信息沟通机制
来源: 法制日报
近年来,各地在打击传销的监管智慧和执法技能上不断深化新实践、探索新途径,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效执法、高压打传提供了必要的借鉴与启示。
创新宣传教育机制
营造打传工作浓厚氛围
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抵制氛围,对有效打击传销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一些地方的工商机关积极创新方式,围绕传销活动的特点和本质开展工作,成效十分明显。
湖南永州建立反传销洗脑中心,1年内帮助466名传销人员远离传销,且无一例复返。该中心工作人员由工商、公安部门打击传销的执法人员,大学院校心理学教师,反传销志愿者,企业高管等人员组成,并编写了专业的“反流脑”课程。
浙江绍兴诸曁成立了该省首支村级反传销义工队,该反传销义工队于2011年7月成立,辖区30多个行政村的两委会成员成为首批队员。在当地镇党政办、工办支持下,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按人口密度比例、外来务工人员数量确定义工人员及数量。同时,探索防复犯引导模式,开展定期回访工作,引人“社区新正”概念,指导员与义工定期回访在本地居住的涉传人员,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防止再次涉传。
河南省工商局开展打击传销反洗脑宣传成效明显,该局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省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村组、进校园、进景区系列活动。同时,编印《传销警示录》宣传读本,免费发放到基层工商所和车站、机场等人员密集的地方。
对下一步的打传工作,建议一要把宣传教育作为各级工商机关打传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在打传宣传教育工作中,要注重“立体式”方法和成效,通过宣传教育揭露传销活动的骗人手法和社会危害,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严重危害;三是要注重打传宣传教育的人性化手段,通过感情疏导等方式,使当事人从思想上跳出传销“怪圈”;四是讲究打传宣传教育“个性化”方法,根据特殊群体的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转化的应对措施;五是将传销的防范宣传作为一项社会工程,尽力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创新信息沟通机制
打造涉传信息共享平台
一些地方在打传信息沟通交流方面强化平台建设,注重地域间、部门间的交流沟通,使政府各部门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苗头性、倾向性的传销活动。
江苏常州市推出该省首个涉传信息共享平台。2012年底,常州市工商和公安部门联合出台《常州市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涉传信息交换共享管理制度》,签订《涉及传销违法行为信息共享合作协议》,并开发上线了常州市工商机关公安机关涉传信息共享管理系统,推出全省首个制度、协议、软件三位一体的“涉传信息共享平台”,工商和公安部门可通过这一系统迅速实现涉传信息的共享。
山东省荣成市推行防控传销前置信息共享,实现防注信息集成化。该市充分利用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加强重点人口动态监管,将以往查获的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的姓名去向及联系方式进行重点备案,并定期通报有关“打传”信息,同时完善公安110、工商12315联动机制,对举报的传销活动快速反应。
福建省工商局取合公安等部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市、区)”活动,构建打击传销的信息整合机制。在建立打击传销联络员制度的同时,绘制社区区域分布图,标注出重点区域、重点监管对象和易发区,并建立信息资料库,包括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社区(村)外出人口登记、社区(村)出租房屋人口登记、社区(村)失业人口登记等。
要注意到,打传中的信息沟通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只有积累和收集了广泛充足的信息,才能发掘案件线索,加大打击力度;打传信息交流重在畅通民意,只有群众广泛参与,畅通民情反映渠道,才能实现对传销活动、传销人员的全面掌控;打击传销重在行政执法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通过发挥大数据的运用,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才能有效提高打击传销工作的监控水平。
陆诗秦 (作者系河南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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