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当家网 日期:2022/9/19 16:32:51 浏览次数: 我要收藏
院内各中心、理事会:
根据“关于区块链商业理事会进行调整的通知”(金创院[2018]001号)文件精神,区块链商业理事会未经授权不得开展涉及区块链的商业推广活动。
同意原区块链商业理事会常务副主任郑大明同志的辞职申请,辞去其区块链商业理事会常务副主任一职;
免去袁中秋区块链商业理事会秘书长以及唐若维区块链商业理事会副秘书长的职务。经研究院调查,原区块链商业理事会秘书长袁中秋及副秘书长唐若维任职期间未经授权擅自开展涉及区块链的商业推广活动,未履行其应尽的责任及义务,未按规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任职期间一切活动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经济·中国金融创新研究院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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